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日益重视,专利法的修订成为关注焦点。本次专利法的修改带来了诸多新变化,特别是在外观设计专利、局部设计保护、专利权期限补偿等方面,为创新者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护。以下是对本次专利法修改后部分亮点的详细解读。
一、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延长至十年
对于2021年5月31日(含该日)以前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根据修改前的专利法规定,其保护期限为十年。这一规定确保了早期申请者的权益不受新法影响,体现了法律对既往权利的尊重与保护。
二、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成为可能
随着产品设计的精细化,局部外观设计逐渐成为创新的重要形式。自2021年6月1日起,申请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请求保护产品局部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例如,一款手机的独特按键设计或耳机的独特耳塞设计,都可以作为局部外观设计进行申请。这一变化满足了创新主体对局部设计保护的需求,促进了设计创新的多样性。
三、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制度引入
本次修改专利法引入了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制度,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多完善申请、明确保护范围的机会。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人可以再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相同主题的专利申请,并享有优先权。这一制度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选择空间。
四、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请求新增情形
修改后的专利法第二十四条新增了一项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形,即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发明创造。对于申请日为2021年6月1日(含该日)后的专利申请,如申请人认为存在此类情形,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请求。这一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法律保障,鼓励了创新者在关键时刻贡献智慧。
五、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细化
对于新药上市许可申请获得批准的专利权人,自2021年6月1日起,可以依照修改后的专利法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这一制度旨在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为新药研发者提供更加充分的保护。
六、开放许可制度促进专利转化
为促进专利的转化和运用,本次修改专利法引入了开放许可制度。自2021年6月1日起,专利权人可以自愿声明对其专利实施开放许可,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这一制度有助于解决专利市场供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促进专利技术的广泛应用。
七、被控侵权人可请求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修改后的专利法将可以请求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主体扩大到被控侵权人。自2021年6月1日起,被控侵权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这一变化有利于被控侵权人充分评估侵权风险,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
八、诚实信用原则贯穿专利申请全过程
自2021年6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依照修改后的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对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和复审程序中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被引入专利法中,要求申请人在申请专利和行使权利时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专利质量,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综上所述,本次专利法的修改在多个方面为创新者提供了更加全面、灵活的保护。这些新变化不仅体现了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与决心,也为创新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创新空间和发展机遇。